沭阳县峰以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沭阳县峰以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李恒镇江圩村后司组157号,企业注册资本1万人民币。

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沭阳县峰以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吴旭龙 查看法人吴旭龙的所有公司
注册资本1 万元实缴资本-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2日登记状态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2MAE6UKFW3N工商注册号321322001516517
纳税人识别号91321322MAE6UKFW3N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所属行业-
核准日期2024年12月12日营业期限2024年12月12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地区江苏 宿迁
曾用名-英文名称-
人员规模-参保人数-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李恒镇江圩村后司组15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游艺娱乐活动;互联网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娱乐性展览;剧本娱乐活动;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制作;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
沭阳县峰以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李恒镇江圩村后司组157号,成立于2024年,公司主要致力于许可项目:游艺娱乐活动;互联网游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娱乐性展览;剧本娱乐活动;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制作;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

最新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李恒镇江圩村后司组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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