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姐(上海)文化传播工作室

井姐(上海)文化传播工作室成立于2015年,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4915号影视乐园南大楼2021室,企业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井姐(上海)文化传播工作室法定代表人 张靓颖 查看法人张靓颖的所有公司
注册资本10 万元实缴资本-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8日登记状态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324522163L工商注册号
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7324522163L组织机构代码-
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所属行业-
核准日期2015年12月04日营业期限2015年01月28日 至 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地区
曾用名-英文名称-
人员规模-参保人数-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4915号影视乐园南大楼2021室 
经营范围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影视剧策划咨询,舞台场景造型策划及布置,影视投资,文学创作,音乐创作,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创意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影视动漫设计,游戏软件研发,图文设计制作(除网页),影视布景道具设计、制作,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除金融租赁),工艺礼品、玩具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
井姐(上海)文化传播工作室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4915号影视乐园南大楼2021室,成立于2015年,公司主要致力于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影视剧策划咨询,舞台场景造型策划及布置,影视投资,文学创作,音乐创作,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创意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影视动漫设计,游戏软件研发,图文设计制作(除网页),影视布景道具设计、制作,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除金融租赁),工艺礼品、玩具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方式

最新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北松公路4915号影视乐园南大楼20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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