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文艺创作;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健身休闲活动;台球活动;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文艺创作;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健身休闲活动;台球活动;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