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力发电、航运项目的开发和运营管理;1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架设、大修、维修;单机2.5万KW以下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大修、维修;110KV以下升压站建设、大修、维修;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力发电、航运项目的开发和运营管理;1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架设、大修、维修;单机2.5万KW以下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大修、维修;110KV以下升压站建设、大修、维修;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