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贰级:1、单跨度402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场所工程;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3、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贰级:1、单跨度402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场所工程;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3、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