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产品及配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摄影及摄像设备,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智能大厦综合布线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安防产品、安防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楼宇智能工程设计、施工、调试。**〔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产品及配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摄影及摄像设备,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智能大厦综合布线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安防产品、安防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楼宇智能工程设计、施工、调试。**〔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