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行车记录仪、运动摄像机、网络摄像机、智能穿戴产品、虚拟现实技术设备类数码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进出口。)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行车记录仪、运动摄像机、网络摄像机、智能穿戴产品、虚拟现实技术设备类数码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进出口。)